一、系统功能
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运用数字或模拟视频技术、计算机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及相关系统和设备,采用实时动态监控、记录查询、网络传输、分级控制、授权访问、资源共享等方式,实现对城市卡口、主要道路、重要目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区域等目标的治安监控。根据业务管辖和需求,将监控图像实时传输到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通过图像资源的整合、共享,实时、清晰、直观地了解和掌握监控区域的治安动态,适时调度、指挥、处置,达到预防、控制、打击违法犯罪,维护良好治安秩序的目的,有效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系统必须满足治安动态监控及公安业务工作的基本需求,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1、图像采集功能。通过前端摄像机对目标进行实时、直观、清晰的监视, 并将其图像信号传送至相应的监控中心或监控室。
2、网络传输功能。图像信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按照规定和流程在网络中向各级监控中心传输。
3、图像显示功能。图像信息能在指定的监视器(或显示器)上进行固定或时序显示,并能切换、记录、重放、加工和复制;也可以进行图像混合、画面分割、字幕叠加等处理。
4、信息控制功能。三、四级监控中心(室)应能对图像采集活动进行有效控制。依据授权将网络用户发出的控制命令传送到前端监控系统,实现监控中心及授权用户对前端任意一路监控图像的调用和控制。
5、图像存储和备份功能。三、四级监控中心(室)的图像应按规定格式实时记录、存储和备份。存储和备份的信息,可在网络系统中依据授权回放。
6、电子地图标示功能。能在电子地图上标识监控区域所有摄像机位置和相关信息。可用地图定位相应监控目标并实时显示监控目标图像,可与报警联动切换和显示相关图像。
7、社会图像资源的接入功能。能将公安部门以外的政府、机关、单位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建设的监控系统图像,根据其对社会治安的重要性及影响程度,有选择地接入各级公安监控中心(室),接入方式应符合公安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8、监控点信息管理功能。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使监控资源更好地服务现实斗争,应将社会有关单位建设的监控系统监控点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实现全省治安监控点分布情况和具体某一个监控点基本信息的查询,便于图像资料的查阅、调用和传输。社会监控点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由省公安厅有关部门组织开发。
9、其他功能。在系统建设中,应充分考虑与联网报警、接处警、车牌和人像识别、电视电话会议、语音通信等系统的衔接。
二、前端设备
前端设备应具有抗风、抗震、防雨、防尘、防盐雾、防腐蚀、防变形、防人为破坏及易检修的技术要求。
1、摄像机技术要求
(1)彩色水平分辨率≥460TVL,黑白水平分辨率≥560 TVL。
(2)在F为1.4时,彩色最低照度≤0.5lx, 黑白最低照度≤0.01lx。照度不足的地点应采用补光设备。
(3) 信噪比≥46dB。
(4)具有超级动态功能(主要是根据环境确定是否需要带有超宽动态范围的逆光自动补偿功能)。
(5)具有电子光线控制的电子快门、自动增益、白平衡选择、电子灵敏度提升等功能。
(6)所配解码器应具有开放的或兼容的控制协议以及标准控制接口。
(7)具有浪涌保护和防雷击保护功能。
(8)摄像机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万小时。
(9)环境适应性。温度:-15℃~55℃ ,湿度:0~95%(非凝露)。
若选用一体化智能摄像机,还应满足:
(10)高速云台转速≥240o/s
(11)预置位点数≥64个
(12)光学变焦倍数≥16倍。
2、摄像机电源技术要求
根据摄像机的布局,宜采用就近点取电。就地取电后通过变压器或开关电源对就地取的电源进行稳压和滤波,以保证前端设备输入电源的稳定性。摄像机宜选用220V转24V交流或12V直流供电方式。重点监控点应配置备用电源,延长供电时间不低于8小时。
3、摄像机立杆技术要求
摄像机立杆宜采取就地取材,利用现场的电线杆或墙壁进行安装。若因实际工程需要,独立设置立杆时,立杆宜采用锥型热镀锌管,下底部的管径≥180mm,上部管径≥90mm,管壁厚度≥6mm。立杆应做灌筑基础,基础深度≥1500mm。立杆高度适宜。必要时,也可采用六角形的杆(类似路灯杆)作为立杆。
4、摄像机布线系统防雷、接地技术要求
安装在室外的各式摄像机,应采取防雷措施。在其底部有良好的防雷接地线,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线不得形成封闭回路,不得与强电的电网零线短接或混接,接地电阻≤4Ω。必要时,增设电源避雷器、信号线防雷器、接闪器及专用接地装置等。
5、摄象机防护罩要求
室外用防护罩必须使用具有全天候性能的防护罩。
三、硬盘录像机技术要求
宜采用嵌入式或工控式硬盘录像机,出现断电、死机、电源波动、输入/输出通道干扰等情况时,系统具有自动恢复功能。硬盘录像机应考虑散热设计,持续工作,内部温升不应超过65℃。在温度为-5℃~40℃,相对湿度为35%~80%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其功能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基本要求
(1)视频采用H.264或MPEG4硬件压缩技术;音频采用G.729压缩技术,必要时也可采用MPEG2压缩技术;
(2)支持PAL /NTSC制。每路视频信号的实时监视、远端显示及录像回放均应达到25帧/每秒/每通道(PAL);
(3)根据需要,支持一个或若干个RS-485及RS-232接口;可控制多种主流矩阵、解码器、快球等;
(4)根据需要,支持若干路信号开关量输入和输出,支持本地报警和网络报警联动;
(5)多级用户权限管理;可以限制用户对每一个通道的访问权限;
(6)采用19英寸标准机箱,可以在标准机架上安装。
2、图像要求
(1)支持多种分辨率,从FULL D1(704*576)、HALF D1(704*288)及CIF(352*288),码流和压缩比可调;
(2)支持视频画面实时预览和视频信号切换;
(3)支持音频实时预览;
(4)支持硬盘文件在监视器上的本地回放;
(5)支持OSD,日期和时间的位置、灰度可以设置,日期和时间自动增加;
(6)支持LOGO显示;
(7)支持图像遮盖,遮盖位置可以在视频图像中的任何位置;
(8)可以设定指定通道的图像录像到指定的硬盘上。
3、入网要求
(1)支持10M/100M兼容的以太网端口;
(2)支持TCP/IP、UDP、Multicast的各种网络,可以通过应用软件或浏览器设置参数、实时浏览音/视频信号、查看视频设备状态,可以通过网络报警,可以通过网络存储压缩码流;
(3)通过网络控制云台的旋转和控制摄像头的相关参数,如光圈大小、焦距远近等;建议在监控图像画面上能实现对云台的模糊控制;
(4)可以通过网络独立浏览任何一路或多路视频信号及音频信号,远程分控端能实现对所有硬盘录像机的轮巡监控;支持硬盘文件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单路回放和远程多路同时回放;
(5)可以通过网络远程升级,实现远程维护;
(6)具备WEB SERVER功能,可以通过浏览器访问。
(7)可以通过网络设置每一个通道的详细信息,对通道有详细的文字描述,可以在监控和分控机上能随时查看这些信息。
4、联网用DVR至少应定义并开放以下接口
(1)具有可供二次开发的计算机软件SDK包。
(2)设置DVR资源表,包括音/视频通道、通道名称、DIO联动关系。
(3)应得到DVR资源表,包括音/视频通道、通道名称、DIO通道数、DVR主机名、录像及报警复位状态、编码动态改变参数、录像列表及下载文件信息。
(4)应能上传呼叫、建立和传送联络机制,能向中心上报本机采用的Code、上传DIO状态、故障码及日志表。
5、存储要求
(1)选择满足数据保存时间(一般录像保存时间为7-15天)的要求硬盘容量,可通过光盘刻录机备份图像数据;
(2)硬盘上文件可以选择循环记录和非循环记录;
(3)操作要有详细的记录,未经授权无法随意删除各种记录;具有详细的日志管理功能,可以时刻监视系统硬件和软件的运行情况;
(4)支持系统的管理用计算机可以通过网络下载硬盘上的文件,也可以通过网络播放硬盘录像机上记录的文件;
(5)支持系统的管理用计算机可以通过网络实时记录视频压缩码流;
(6)文件切换时不丢帧。
6、查询要求
(1)可按录像文件名称、时间段、录像通道、录像种类等方式检索;
(2)检索时不影响正在进行的录像。
7、报警要求
当摄像机的信号线、电源线被切断或录像机出现机、电及操作系统故障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声、光报警,报警声级应≥40dB,且保持时间不低于5分钟。 |